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总工会、团委、妇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培育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步伐,引导更多技能人才提高技能水平,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2023年全国民政行业技能大赛。为切实做好我省民政社会事务领域人员参加全国技能大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助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拟于2024年3月下旬举办2023年河北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竞赛项目为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4个竞赛项目,均为单人赛项。鉴于我省已举办2023年河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不再设置养老护理员赛项。
二、竞赛组织
由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组建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办公室、新闻宣传组、活动指导组、技术工作组,成立监督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民政厅人事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文件发布、组织协调等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负责落实赛事组织协调、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与赛务实施、开闭幕式活动、交通食宿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组委会其他组(会)职责情况另在大赛实施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时间地点
省技能大赛拟于2024年3月下旬举办,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
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参赛人员为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人员资格审核,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
省技能大赛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为单位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8名队员组成,其中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各2名。原则上,省技能大赛参赛人员应通过市级选拔赛产生。鼓励县(市、区)采取举办选拔赛等方式遴选人员参加市级选拔赛。支持民办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职工参加所在地市级选拔赛。
五、竞赛标准及内容
省技能大赛以遗体火化师、公墓管理员、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依据命制竞赛内容。具体竞赛技术规则、技术工作文件、参考赛题库等由省技能大赛技术工作组另行发布。
六、竞赛形式
省技能大赛采取闭卷理论考试与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成绩将依据两个环节得分的总和进行排名。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实际参赛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组织奖
设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15%、25%,优秀组织奖若干。
3.其他奖项
(1)对省技能大赛各赛项一等奖获得者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技术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二)奖励措施
获得省技能大赛各赛项前3名的一等奖选手,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不重复授予),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获得省技能大赛各赛项4-10名的二、三等奖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余获奖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参赛选手的50%以内。
获得省技能大赛各赛项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纳入“青马工程”青年培育范围、参评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各赛项一等奖成绩排名前2名的选手,推荐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参加全国大赛的养老护理员选手依据2023年河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结果选拔推荐。
八、相关事项
各地民政部门要会同人社、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成立本地选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竞赛事宜。各市3月初组织完成市级选拔赛,3月中旬报送参加省技能大赛参赛人员名单,3月下旬参加省技能大赛,5月中旬组织参加全国决赛。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大赛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竞赛活动在民政服务机构掀起学习民政服务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高潮,全面提升民政服务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各地民政部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严格落实各类疫情防控要求,合理确定竞赛时间和地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集中开放的形式办赛。
(三)提升竞赛工作质量。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促进作用,将民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广泛开展赛前培训。要高质量组织开展赛后技术点评,注重竞赛成果和经验交流,推动民政服务职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四)加强大赛宣传推广。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对竞赛进行宣传,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民政服务机构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十、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
联系人:省民政厅人事处侯明垒
联系电话:0311-88615589 19930661114
电子邮箱:hbsmztrsc@163.com
(二)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尹颖
联系电话:0311-88615631 13131147276
电子邮箱:13131147276@163.com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