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乱象。好好活着的人,却被人在网络平台建立纪念馆“祭奠”,涉事网络祭祀平台该承担什么责任?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日前公布的一起案例显示,当事人璐璐(化名)认为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获得胜诉。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上“设馆祭奠”,而且网页上详细记载了当事人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以及“死亡”原因,还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其中“音容笑貌”模块,还发布了10张当事人的生活照,这已不是简单的恶作剧,而是侵犯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法律人士表示,故意在网络祭祀平台建立未死亡人士的网上纪念馆或网上墓地,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而在网上公开散布他人个人信息,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显然,本案侵权人有两个,一个是恶意“祭奠”的设馆用户,一个是提供祭祀服务的网络平台。据网络祭祀平台称,这个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2016年1月),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故目前只能找到设馆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导致实际侵权人难以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网络平台要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随意立网碑建网墓侵犯他人权益并非个案。今年清明节期间,国家网信办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网络祭扫规范管理工作。其中明确规定,要严防活人被祭拜、随意立网碑建网墓等情况。此外,借网祭传播封建迷信、恶意敛财损害群众利益、随意创建网上烈士纪念馆等,也是重点整治对象。从很大程度上讲,此次活人被“设馆祭奠”事件是网络祭祀乱象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移风易俗向纵深推进,网上祭扫蔚然成风,“云祭扫”“代祭扫”等文明、绿色、安全的祭扫方式得以进一步普及。但与此同时,一些乱象也随之诞生。究其原因,审核问题首当其冲。在一些祭祀平台上,立网碑建网墓几乎没有审核,一个手机号就能快速注册,相关信息可随意填写。一些网络祭祀平台还推出各种VIP服务,甚至借名人、烈士“吸金”,让网祭平台充斥着铜臭味、奢靡风。
有专家指出,网祭平台缺乏审核的根源在于制度缺位。无论现行《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还是2018年9月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均未涉及网络祭祀的内容,在对网络祭祀的监管上存在一定的“空白点”。因此,在接下来的立法中,有必要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平台责任等,对网祭乱象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规范网祭秩序。
在这次“活人被网祭”事件上,法院的判决既是对法律常识的重申,也是敲给某些网祭平台的警钟:未尽到审核责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