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殡葬服务“六公开”?
答:殡葬服务六公开指: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
2.什么是节地生态安葬?
答:节地生态安葬,就是采用树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海葬、平地深埋不留坟头、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
3.新型的缅怀故人的祭奠方式有哪些?
答: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扫等方式。
4.办理丧事活动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在丧事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
5.是否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建设经营性公墓?
答:不可以。
6.是否可以私人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答:不可以
7.经营性公墓的建设主体有什么要求?
答:经营性公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设。
8.民营企业是否可以投资建设公益性公墓?
答: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由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9.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是什么政府部门?
答:通常情况下,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为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
10.如何理解和执行有关“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
答:根据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规定:(1)在殡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的自由。(2)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要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3)对患有鼠疫、霍乱、炭疽死亡的病人遗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必须立即消毒,就近火化。
11.遗体接运和火化的原则是什么?
答: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火化,接运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殡仪馆统一负责收殓接运。
12.如何办理死亡证明?
答:(1)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公安部门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
13.遗体能否跨地区运送?
答:根据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如《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跨省、市接运遗体,必须持有死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接运证明,在殡仪馆办理交接手续。
14.遗体火化时限有何规定?
答: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遗体火化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情况下,遗体应在72小时内火化;传染性遗体应在24小时内火化;特殊情况的遗体的存放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超逾期限的应商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9.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遗体处理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台办等4部委《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国台办〔1996〕10号)规定,台胞尸体的处理应尊重死者家属意愿,可在当地殡仪馆火化或运回台湾。如家属提出就地土葬,需向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葬在指定的公墓内。
20.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在广东安葬有何特殊规定?
答:根据《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1)凡需运入广东境内安葬的华侨、港澳同胞的遗体(骸骨、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凭民政部门会同级侨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入粤安葬证》;(2)运入广东境内安葬的台湾同胞的遗体(骸骨、骨灰),安葬承办人应向安葬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凭民政部门会同级台湾事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安葬证明,办理《入粤安葬证》。(3)如安葬地所在的市、县或邻近市、县有经营性公墓的,应到经营性公墓安葬。
21.外国人在华死亡后如何办理丧事?
答:外国人在华死亡后,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按照《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及时提出处置遗体的书面意见。死亡发生地殡仪馆凭据死亡证明和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后,按照我国殡葬管理规定程序,实施遗体火化或者协助办理遗体运输出境事宜。所需费用由死者家属、亲友、接待人或者聘用单位承担。
22.遗体(骸骨、骨灰)出入境有何规定?
答:对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要求将遗体、骸骨或骨灰运出境外或运回中国境内安葬者,除按民政部等八单位《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运尸手续外,承运人还必须持有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发放的《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验证明》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才能办理国际运尸业务。(更多:出入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申报解读)、(遗体外运的批准事项指南)
23.关于尸体、骸骨入境前需向什么部门申报?
答:海关总署2022年3月14日发布2022年第24号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尸体、骸骨卫生检疫管理,有效防范生物安全风险,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尸体、骸骨在境外启运前,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
24.殡仪馆、公墓的档案管理有什么文件规定?
答:2010年,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对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25.殡仪馆建设有什么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6.殡仪馆建设规模以什么标准确定?
答:殡仪馆建设规模以年遗体处理量确定,年遗体处理量等于服务人口数量乘以当地人口死亡率。
27.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有什么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要求,由民政部组织编制的《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8.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以什么标准确定?
答: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应根据骨灰安置总量确定,并与服务人口数量、年死亡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协调。
29.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答: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对符合有关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进行垫付的社会专项基金。
30.对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有哪些方面要求?
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1)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2)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3)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4)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31.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时墓穴的面积和墓碑高度有什么限制规定?
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25号)规定,在经营性公墓内不得建造宗族墓地,安葬骨灰的墓穴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经政策允许土葬的遗体单人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不得超过6平方米。
32.全国主要有哪些殡葬服务机构?
答:殡葬服务机构包括殡仪馆(火葬场、殡葬服务中心)、经营性安葬(放)设施、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依法依规登记成立的其他殡葬服务机构等。